水务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
为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做到制度化、规范化,不断提高党组中心组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特制定本学习制度。
一、参加学习人员
参加中心组学习人员为局党组成员、总支书记,必要时吸收有关股室负责人和支部书记参加。
中心组学习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,副组长由纪检组长担任,实行组长负责制。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,组长不在时可委托副组长主持。
二、学习内容、时间
(一)学习内容
1、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。
2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。
3、学习市场经济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。
4、学习时事政治和上级领导机关要求学习的其他内容。
(二)学习时间。
中心组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一次,时间半天至一天;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。
三、学习形式
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、自学、讨论相结合的形式,同时开展基层调研、宣讲、报告讲座等实践活动。
四、学习要求
1、中心组学习成员要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切实做到学习人员、内容、时间落实。
2、中心组学习成员要做到“三个有”即:有专用学习笔记;有学习体会和调研文章;有个人学习小结。
3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。要联系单位工作实际,联系分管工作实际,联系个人思想、作风实际,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。
4、中心组学习实行签到制度,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。
5、局办公室负责学习内容、教材的准备,并做好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