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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、纪委工作职责和委员分工
发布时间:2015-11-02

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、纪委
工作职责和委员分工

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,改进机关党的工作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结合人社工作实际,现将局机关党委、纪委工作职责和委员分工规定如下:

一、局机关党委工作职责

()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宣传和执行党中央、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,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。
  ()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学习科学、文化和业务知识。
  ()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,督促党员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。
  ()对党员进行监督,严格执行党的纪律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。
  ()做好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,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;了解、反映群众的意见,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,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。
  ()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  ()协助局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;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;对局机关、事业单位干部的任免、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  ()领导局机关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等群众组织,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  ()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,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。

二、局机关党委委员分工

书记马坚:主持局机关党委全面工作。

副书记林国富:召集、主持局机关党委会议,向局党组、区直机关工委及党员大会报告工作;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;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的工作规划,审核、签发局机关党委的工作文件;抓好局机关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。

副书记张坚强:协助局机关党委书记组织起草机关党委工作文件、简报和总结,提出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建议;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;做好党务公开,党建的调查研究工作,带领党员开展主题实践活动,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;按照局党组或机关党委有关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工作的决议,指导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;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内部管理。

组织委员赵国强:起草组织工作文件,提出组织工作计划、建议并组织实施;做好党员的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;负责评选先进、民主评议党员、机关党委换届选举、机关党委会议记录、党员统计、党费收缴、组织关系接转和协助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工作。

宣传委员阮剑堂:提出局机关党委、纪委、支部学习计划、建议并组织实施;布置指导各党支部定期开展学习,组织学习辅导活动;提出活跃文体活动的计划、建议并组织实施;联系、协调与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机关文化建设。

纪检委员张仕: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,及时向组织反映;对党员进行党性、党风、党纪和廉政教育;监督、检查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,配合区纪委和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党员案件;受理本系统党员的来信来访、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,帮助、教育并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。

群众委员胡利平:提出群众工作计划、建议并组织实施;经常了解群众对党的工作、党员的批评和意见,及时向机关党委反馈,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;牵头组织帮扶工作,制定措施,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。

三、局机关纪委工作职责

()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,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党风党纪教育。
  ()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情况。
  ()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
  ()检查、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案件,按照有关规定,决定或取消对涉案党员的处分。
  ()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。

四、局机关纪委委员分工

纪委书记林国富:主持机关纪委全面工作,组织、协调分管委员的相关工作;

监察委员蒋资仍:主要负责党员(干部)违纪案件的查处和对涉案党员处分等工作;

宣教委员谭慧萍:主要负责纪委的宣传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教育工作;

信访委员邓瑞然:主要负责党员来信来访事件的调查和上传、下达工作;

监督委员吕盛国:主要负责局机关作风、行政效能、办事程序公开的监督工作。

 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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